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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I公司开设离岸银行帐户

BVI公司开设离岸银行帐户
 
BVI公司开设离岸银行帐户
新注册的BVI公司(即注册一年以内之公司),银行一般都会要求客户出示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董事在职证明,亦称为现任董事证明书) ;如属旧公司,则银行一般会要求客户同时出示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存续证明,亦称为信誉良好证明) 和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 (董事在职证明,亦称为现任董事证明书)。另外,银行会要求客户提供一份经由会计师或律师行签证的注册文件核证副本。香港鸿港可以代为提供,但需收取相应费用。
 
BVI公司银行开户具体要求如下:
   1) BVI 公司股东需向银行提供个人地址证明 ( 水、电、电话费、银行月结单等 ) 及本身公司地址证明。但由于该等 BVI 公司是新公司,不可能有本身公司地址证明,故银行要求提供股东拥有之其它公司地址证明,再加上阁下乃该其它公司的股东之证据 ( 例如注册证明书或商业登记证等文件 ) 。 
   
   2)BVI 公司开户银行要求阁下提供出具: BVI 政府授权律师证明文件、 BVI 公司注册代理机构证明文件、 BVI 公司注册代理机构商业登记证、 BVI 公司注册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BVI 公司注册代理机构推荐函、 BVI 公司注册代理人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